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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家底摸清 | 299.2万个集体单位,65.5亿亩土地,账面资产6.5万亿主要集中在村级、地域呈622格局

土言土语 2022-03-31

 

总第526篇2020第56篇

【导读】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根据《意见》要求,2017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


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


从结构看,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此外,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


集体所有的土地分布,一般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集体土地90%左右属于组集体经济组织、9%左右属村集体经济组织、1%左右属乡镇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农村体清产核资只核对了集体土地面积等,未从资产上对集体土地进行清查,6.5亿集体资产中应当不包含集体土地资产量,但从清查结果看,6.5万亿元集体资产绝大部分集中在村级,约4.9万亿元,乡镇级约0,7万亿元,组级资产仅0.9万亿元,说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主要集中在村级,与集体土地所有结构相比差异较大,这对集体土地所有制结构及今后的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值得认真研究和评估。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根据《意见》要求,2017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基本摸清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家底:


据统计,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


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总量庞大,地域分布呈现“6、2、2”格局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资产存在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


2017年以来,中央和地方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6.7亿元,确保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完成1.2亿张报表在线数据报送。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从整体看,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


从结构看,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此外,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


“清产核资反映出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面貌,这是今后进一步开展管理和运营的重要依据。”李国祥说,针对地域之间、村庄之间资产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建议农村集体资产在管理运营上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适合不同村庄的发展途径。


“一锅粥”变“一本账”,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机制


随着清产核资的开展,集体经济实现了“强体壮身”。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并取得许多积极成效。


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明晰了资产权属,基本实现“底清账明”。据了解,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总额增加0.8万亿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7500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不少村民表示,“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


过去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了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在重庆,38个“三变”试点村共盘活集体土地资源3.1万亩、闲置农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体经营收入突破10万元。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地不断完善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譬如,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作出规定。


“管好用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已列入《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接下来将抓紧做好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把清产核资的成果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李国祥强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要通过构建合理的产权结构,并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推动资产管理有序,经营有效,收益可持续,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动能。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全国已先后组织开展四批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覆盖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1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超过6亿人。一些基层干部感慨,改革把集体家底摸清了,把谁是成员搞清楚了,把集体和农民的关系理清楚了,农民手里的“红本本”变成了“红票票”,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相关村(组)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提升。同时,指导地方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来源:人民网,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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